各位学员: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参加1929cc威尼斯在北京地区和京外地区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高级研修班)学员,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人需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规定的考试科目的题库考试。
二、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经济学院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下方标注自己的联系方式及邮箱);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国考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时,由研究生院盖章后发给本人的表格,需交原件,本人留复印件);
4、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5、前置学位证复印件;
6、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见附件,所有栏目都要填写);
7、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2门考试成绩(学生自己下载打印);
8、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是指已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出版的一篇(部、项)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1)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2,500字以上,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且是修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高级研修班)期间的成果,成果排名最多不能超过第二作者,成果的作者单位原则上要求为“中央财经大学”);(2)在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1,000字左右,复印件应包括报纸报头、文章内容;(3)专著及参编书籍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版权页和与本人有关部分;(4)课题类成果应包括课题原件复印件和主持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习题集、辅导材料、考试指南及股评等非学术性论文或著作不予认定)(主持或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9、照片4张(2寸,照片需与国考报名系统中照片一致,蓝色背景,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用信封装好,写上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材料提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2016年8月20日前将《经济学院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lingling3670@163.com,邮件的标题以“2016申硕+年份班级+姓名”的方式命名,如:“2016申硕2013江苏班张三”。
2、纸质版材料。2016年8月29-31日间提交附件1-9的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主教楼1303办公室)。如不方便亲自提交,可以用快递的形式寄出,寄出后请及时联系确认(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教1303办公室;收件人:石老师;电话:010-62289137)。
3、请各位学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凡未按期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申硕机会,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工作预计在11月中旬完成,请各位学员抓紧时间准备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注意关注经济学院官方网站通知(/zspx/zzyjs.htm)。
2、按照研究生院的通知,学校将对参加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把好论文的质量关。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本通知所附表格样式均可在“中央财经大学主页-学院设置-经济学院-招生培训- 在职高级研修班”下载。(/zspx/zzyjs.htm)
4、联系电话:010-62289137,联系人:石老师。
5、公共交流平台:QQ群:416247244(2016年在职研学位申请),请以“班级-真实姓名”申请加入,有关的通知会第一时间上传至该群。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统计表
2、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
3、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