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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7-09-14

各位同学:

为做好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

1、时间

2017923日(周六)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2、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主教学楼13层经济学院办公室(具体分组答辩名单及答辩地点将在开题答辩前一周公布

3、形式

答辩共分5个小组,每个小组3位导师。开题答辩采取口头汇报(不用做PPT)的形式进行,导师当场进行点评。

4、材料准备

请参加答辩的同学至少准备4份纸质版开题报告,3份答辩时交给本组导师。

5、其他事项

请大家当天830前到达答辩现场,并在1305办公室处签到。未参加开题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申硕机会,责任自负。

开题答辩前,请大家务必将开题报告请本人导师审阅。开题答辩后,请大家按照开题小组导师的建议认真修改,并于930日之前提交《学术硕士开题报告审核表》及开题报告论证活页(1份,纸质版)。

二、论文撰写

开题后,请大家抓紧时间撰写论文。本次申硕答辩的时间点大致如下:

开题报告2017923

论文定稿提交20171030日前

论文查重20171030-1031

查重修改2017111-3日(查重率高于30%,不得参加今年的论文答辩;查重率15%-30%,返回修改;查重率低于15%,查重通过,此步骤省略,具体要求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论文印刷2017114-5

论文匿名评审2017116-14

论文答辩20171119日前

三、其他

1、符合本年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即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以及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只参加开题答辩而不申请本年度论文答辩的,开题答辩完成后,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年度后续的申硕流程全部暂停(如明年成绩仍在有效期内,则为最后一次申硕答辩机会)。书面申请连同开题材料一并于2017929日前快递(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收件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10-62289137;为便于取件,建议尽量使用顺丰快递),逾期将影响下一次的申请。

【申请内容:本人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本人已参加完经济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现因XX原因,自愿放弃本年度的学位论文答辩,责任自负。申请人:XXXX(姓名,必须手写),日期:XXX日。】

2、在论文撰写和答辩过程中,需要准备诸多材料,我会及时将要求发到QQ群共享文件及微信群,不再单独通知。请大家这段时间多关注群消息,并按要求准备。

3、如因本人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申硕答辩的相关工作而造成无法参加论文答辩的,责任自负。

4、同学们在申硕答辩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咨询:010-62289137,联系人:石老师。

5、请各位同学认真细致阅读《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http://gs.cufe.edu.cn/info/1063/3527.htm)及本通知,并在确保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之后,再继续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和相关申硕材料。如您有任何疑义,可联系本学院咨询。如您不同意本校和本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请您勿继续向本校和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材料。如您继续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申硕材料,则视为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

 

 

经济学院

2017914

 

上一条:关于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费用缴纳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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