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下称“经济学院”)发现有人未经经济学院许可,使用“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名称进行在职高级研修班的招生活动。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高级研修班管理的通知》(校发[2018]84号)的规定,任何主体未按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不得开展在职高级研修班的招生活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自2018年3月7日起,经济学院在职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地区整体上已暂停招生及相关工作。
为避免混淆视听,现经济学院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经济学院自主或合作举办的“研修课程班”,其权威信息应以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官网(/shfw/jypx.htm)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未经经济学院授权或许可,其他任何个人张贴、散发的研修课程班招生材料,冒用“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名称开展的“研修课程班”活动,与经济学院无任何关系,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经济学院保留与此相关的进一步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如有情况反映,请联系:石老师 010-61776456;宋老师 010-61776451
特此声明!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